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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法律地位如何?

2020-12-01

答:服务机制是一个成员间自愿结成的服务联盟,不具有独立法人性质和地位,成员间不是合资也不是合伙关系。各成员之间形成非排他的商业伙伴关系。各方声明其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并明确承认对各自行为承担责任,对其他成员不承担连带责任。服务机制运营可依托会员的职能便利运行,但须经主席办公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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