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华侨之乡,一个秀水青山、生机勃勃的地方。现有华侨33万余人,分布在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10月27日,“涉侨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座谈会”在青田县召开。
金秋时节,硕果累累。来自海内海外的代表们线上线下共聚一堂,齐话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大计,共谱海内外侨益保护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需要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努力。”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侨联联合印发文件,在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这是积极推进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探索跨境纠纷法律服务机制建设、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全新尝试。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此项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推动涉侨纠纷在线调解工作,依法及时维护侨胞侨眷的合法权益。
因耕耘而收获,是这个季节的显著特征,也是与会代表的真切感受。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芸琪认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必须“因地制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云南法院立足沿边优势和特殊区情,建立“国门调解”机制,设立14个国门诉讼服务站,配备双语法官192人,聘请双语调解员585人,通过引入行业交易惯例、外方调解员参与调解等方式,促进简易涉侨纠纷高效、低成本化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发展好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维护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能够最大限度凝侨心、聚侨智、汇侨力。”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张岩说到。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0月13日在广东考察时的讲话精神,打好新时期“侨”牌,团结动员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实现中国梦。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律师委员、国浩律师(巴黎)事务所主任孙涛通过视频连线向与会代表介绍,“在法国,华人移民是模范移民群体,历年来法国总统在农历新年期间都会举办招待会,宴请各界华人代表,显示出侨民社会融入度较高。”“但是,华人华侨法律意识相对淡泊,有的存在语言障碍,造成许多法律纠纷;国外诉讼程序又非常缓慢,导致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维权道路十分艰难。”意大利吴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恩斌谈到。“海外华侨的命运与中国的命运休戚相关。”西班牙中国律师事务所季奕鸿律师结合自己的执业经验深深体会到,“海外侨胞的维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耐心、顶得住压力,更需要发挥国内外的多种力量。”“经济的全球化,必然伴随着法律服务的国际化。”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汪世荣强调,“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正是中国法律在域外‘软’适用的重要方式。”“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是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沈红雨对此深表赞同。她建议,“下一步,我们还要注重提炼‘中国版’国际规则,研究涉侨纠纷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我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扩大协作沟通的主动性和辐射面,更好地维护我国海外企业及广大侨胞的正当权益。”好的政策愿景,需要制度的有力支撑。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协调处处长付育在总结讨论情况时谈到,当前涉侨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存在商事调解实体立法、适格调解组织发展、高质量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对内对外宣传和非诉解纷机制衔接等五个方面的不足,下一步还要做更多更深入的工作。复旦大学教授段厚省认为,要克服这些不足,需要找准新的突破口;远程视频连线技术的应用,或许是当下最便捷的新选项。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会同立案庭,和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共同商定,积极推进涉侨纠纷在线调解,畅通涉侨调解与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的合作对接。就在此次会议上,三方负责人共同签署了涉侨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
“各级侨联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诉调对接,有利于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效益和质量,形成化解涉侨纠纷矛盾的合力。”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雪梅在签字仪式上介绍到。北京融商“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主任王丽说到,“在《新加坡调解公约》背景下,涉及‘一带一路’沿线的案件通过在线方式先行调解,对我们这种中立性、专业化的调解组织非常有利。”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对此深表赞同,“我们有中欧、中美联合调解机制,调解成果可以做到国内外互认,所以,随着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和衔接政策的后续出台,我们对《新加坡调解公约》落地很有信心。”“中国的民间调解组织如果能为全球提供调解法律服务,既是海外版的‘枫桥经验’,也会成为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汪世荣补充到。随着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与会各方表示,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充分挖掘我们的制度优势和文化特色,积极推进法律制度完善、发展涉侨跨境多元解纷、加强涉侨调解队伍建设、完善涉侨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健全相关经费保障体系,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再出发、再腾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