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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理事长王丽出席2021首都法学家沙龙——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并发言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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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08.2021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12月8日,为深入实施首都涉外法治人才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首都涉外法治人才相关制度,服务首都人才工作大局,北京市法学会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采用线上交流方式联合举办“2021首都法学家沙龙——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副局长刘敏华、北京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北京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王伟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俞亮主持。

刘敏华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9月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首都涉外法治人才工作,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出贡献,涉外法治人才评定标准、自主培养规划、体制建设等都需要制度保障。今天的研讨会对涉外法治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刘朝茂表示,本次研讨会是市法学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希望涉外法治人才工作要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围绕“两区”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王伟立足于本校基本情况和人才规划目标,提出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好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研讨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建顺,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十八大代表佟丽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步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全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日本法政大学杨帆,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颜苏,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院长助理马擎宇等线上参会。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受邀参加会议并就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三点建议。 

#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引”“育”并重 #

王丽表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存在总量偏小、质量不高、经验不足等问题,加强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是涉外法治建设重要的内容。

1

引育并重,加强三方面涉外法律人才能力建设

高校层面要提高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标准,参照高校英语专业学生培养模式与要求加强对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外语能力的要求。

司法机构、法律服务行业要持续开展涉外法律培训,重视律师、会计、审计、公证、鉴定等司法服务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我国海外法律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联络,注重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

留学生层面要加大“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培训,展开对来华留学生中国法律培训,加大港澳台学生大陆法律培训,吸纳发展更多在华留学生参与我国法律查明、争议解决、跨境经贸投资等法律专业服务和制度建设。

2

盘活国内外存量涉外法治人才,扩大增量

发挥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培养优质法律人才资源。如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人才服务板块”LaowaiPie老外派”项目,融商中心“一带一路”全球人才服务平台及专家资源数据库等。

通过扶持推广发展成熟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筑巢引凤”,吸引涉外法律人才,解决人才“储备在哪里”的问题。

3

开放国际合作双循环培训基地,跟进项目开展双边法律培训

北京领衔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积极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全力推动“两区”“三平台”建设。引育高层次、拔尖涉外法治人才是建设国际交往之都作为世界交往枢纽要津的强大培训基地。

要推动北京设立开放国际合作双循环培训基地,成立涉外法律人才培训港,在国内外自贸区、产业园区、商会协会组织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对实务工作者开展双边法律培训,以“实践—培养—再实践”的模式,形成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使用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  立足特色 完善体制机制 #

同时,与会专家认真分析了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当前的困境及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杨建顺教授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应当“善于处理法律事务,具有国际视野、理解国际规则、通晓相关语言,且能对基本的法律理念、法文化等有相应理解”。中央财经大学的郭华教授指出,要培养这样的涉外法治人才,现有的高校法学生培养体制需要完善改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史全增副教授认为各高校在涉外人才培养方面应立足各自特色,形成内容丰富、层次多样的人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颜苏副教授表示,当前本校在课程设置上突出了自己的特色,应继续深化“服务北京市”的目标培养人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马擎宇建议,着眼当前国际大背景,当前我们的人才培养不能等同于单纯的国际法教学,还应关注比较法及中国法的国际适用方面的培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步峰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杨帆亦从课程体系培养、海外人才认定等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会议,与会专家围绕涉外法治人才标准认定、培养方式、使用途径等开展交流研讨。对“引”“育”并重,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以及相关的体制机制建设等问题提出真知灼见,着力破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制约因素,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会议形成的会议成果将提交有关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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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来源: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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