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与北京一中院、融商中心共建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在北京签署协议,就证券投资基金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开展合作。
(签约代表合影)
记者获悉,鉴于基金行业纠纷影响面大、专业性强、当事人多等特点,为公平、高效、便捷化解此类纠纷,中基协与北京一中院、融商中心的合作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法院和调解中心的企业协调管理、民商事纠纷审判和调解组织专业职能,有效保护基金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介绍,近年来基金行业机构之间、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凸显。
(洪磊会长发言)
“从协会受理的投诉事项内容来看,纠纷事项从过去的一对一投诉、单一性的投诉纠纷,到当前同一控制人下多个管理人多个基金产品集中违约,引发投资者群体性纠纷;从过去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的投资纠纷,到当前涉及投资者与销售机构、托管机构、证券基金资管计划管理人等,纠纷事项复杂、多样。”洪磊说。
洪磊表示,作为基金行业的法定协会,中基协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是基金法对协会职责提出的明确要求。协会于2019年共主动调解、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撤诉办结投诉46件,涉及34家机构、364名投资者,调解金额11.5亿元。
洪磊说,三方签约积极拓展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吴在存院长发言)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表示,本次签约合作,是法院依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纠纷高效化解的重要举措。北京一中院将依托自身司法职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与中基协和融商中心一道,通过健全完善细化措施、建立常态沟通机制等,实现合作的常态长效,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切实形成多元化解金融纠纷的合力。
据吴在存介绍,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充分整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力量,通过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委托调解等多种方式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加强诉源治理,从诉讼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积极构建“立审执破” 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大立案前端、审执中端和执行破产末端的“能动调解”力度,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大力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加强与专业调解组织合作联动,合力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特点,通过调解这一多元解纷方式,以及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工作模式,有助于更加便捷、公正、高效地化解基金业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说。
(王丽理事长发言)
据王丽介绍,融商中心自2016年成立并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改革项目子课题单位”以来,受理并进入调解程序案件1000余件,调解结案成功率超过60%,服务当事人有效便捷解决纠纷。
(会议暨签约仪式现场)
记者了解到,中基协、北京一中院、融商中心将以本次协议的签署作为建立良性合作关系的基石,集中力量解决紧要案件,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创新多元化解纠纷新机制,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