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2018年10月30日,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在一带一路国际商协会大会“中国-欧美产业投资对接会”现场正式签署《关于建立仲裁与调解相衔接的“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意大利国家部长会议主席秘书长、墨西哥投资贸易促进局商务参赞、阿塞拜疆驻华大使馆特命全权公使、乌拉圭驻华大使馆商务代表等出席对接会。
王丽主任与陈福勇副秘书长签署合作协议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王丽主任与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作为双方签约代表签署合作协议。王丽主任在致辞中指出,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以“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为主要功能平台,整合海内外商协会、法律、会计、金融、企业和政府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协助各商事主体在“一带一路”投资、建设等过程中提供专业的综合性的法律和商事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吸收联合国贸法会规则,诉调对接和线上线下对接模式获得认可,调解服务能力覆盖63个国家170多个城市。中心已接案逾百起,调解成功率70%。本月在罗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论坛”,来自12个国家21个机构的代表一起评议《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最终形成共识,签署关于国际商事调解原则的《罗马宣言》,受到广泛关注。
陈福勇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在贸易和投资活动中争议不可避免,成熟的商人应对可能产生的争议和法律风险作合理的安排,因此,在合同缔约过程中要重视争议解决条款的拟定,当事人可以拟定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亦或在争议发生后,选择先行调解,通过调解就无争议的事实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再就存在争议的部分通过仲裁的方式专业、高效地定纷止争,同时发挥调解和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争议。
据悉,本次签约作为“一带一路国际商协会大会”系列活动之一,双方将以本次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形成专家资源共享和互补,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专业水平,加强仲调对接相关法律以及实务研究,围绕跨境民商事纠纷调解和仲裁开展相关课题研讨与论证,共同推动和促进形成调解与仲裁相衔接的“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发挥更大作用贡献更多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