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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天府分中心”调解室设立

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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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为高效推动商事纠纷高效化解,积极对标国际一流纠纷解决机制,基于辖区内商事主体较多、商事行为活跃的现状,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集合多方力量组建“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并举行诉调合作签约仪式。“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天府分中心”秘书长、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勇律师,副主任谭臻律师、副主任周海洋律师,监事会主任高高律师出席签约仪式。

黄勇秘书长作为调解组织代表发言,表示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并在天府新区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天府分中心”调解室,将充分发挥商事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建设起到积极助推作用,得到广泛的认可。4月25日下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地方合作分论坛在北京举办,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主席王丽受邀出席并做《以全球专业能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主题演讲。


各方将就自贸区建设中,国际商事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实践探索。在各类商事纠纷发生后,将发挥行业组织在处理商事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基础性作用,对纠纷开展行业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登亮介绍,建立商事ADR中心的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品类的纠纷化解渠道,是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便民举措。商事主体选择商事ADR中心化解纠纷,将提高商事纠纷解决的时效性,提升当事人的体验度。同时通过与上述调解组织在委派调解、公正、仲裁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使矛盾纠纷和平解决,进一步缓解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

签约仪式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院长罗登亮先后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四川自贸区调解中心、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四川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探索非诉讼商事多元化调解机制。各方签约后,四川省高院立案三庭庭长曾学原、成都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罗琳珊、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饶程和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院长罗登亮共同为“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商事ADR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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