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与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深圳举行
2020年5月11日上午,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在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会议室举行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执行主席郭志文、中心粤港澳大湾区主任涂江丽、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孙文平、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陈庆琳出席了签约仪式。
涂江丽主任首先介绍了中心聚焦“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的三大职能,及其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资源与服务能力。郭志文主席表示中心愿意与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提供充分的资源与服务能力以支持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共同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相关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促进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项目对接与加强风险防范,满足企业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需求,促使各类纠纷及时化解,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孙文平会长(左一)郭志文主席(右一)
孙文平会长表示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职能定位为各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愿意与中心加强合作交流、共享资源,总会将开放平台引入中心服务资源,积极支持中心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签约双方简介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成立于1993年,是深圳市委、市政府联系各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是市政府相关部门推动改革创新的工作抓手,旨在为各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建立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机制。其服务对象为: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在国家和省民政部门登记,驻在深圳并设有分支机构的社会组织;在中国依法登记,在深圳市范围依法从事经贸、科技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总会秉持平等、开放、包容、分享、共赢的理念,强化服务、整合资源,为深圳市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沟通交流平台。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是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执行机构,依托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海内外成员的专业服务能力,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全方位”的金融、保险、法律、财务、咨询以及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同时,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于2016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项目子课题单位,是全国唯一一家经法学会批准、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成立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机构,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创建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商事纠纷调解服务的平台,吸纳了联合国贸法会的互联网调解指导原则和国际调解组织的经验,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调解规则和制度体系。目前,调解员总数达到400余人,其中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近百人,约占20%。与法国、奥地利、英国、印尼、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巴西、秘鲁等国机构签署了线下调解室合作协议,在全球80多个国家180多个城市实现线上线下调解的结合与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