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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优秀调解案例(十五)

2020-01-22

案例十五 场地租赁商事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起,被申请人A开始承租申请人S的厂房,共计1725㎡。2019年8月23日,S发给A《关于租价调整的告知函》,提出调高租金。其后,A给S回函:难以承受调整后租金,提出解除租赁合同,但要求延期租房2个月。2019年10月12日,S给A回函:同意延期1至2个月,同意A按照新的租金方案按月缴费,同时说明S不放弃追究A单方解约的责任。之后,S要求A支付14万元违约费用,A不认可,从而产生纠纷。S向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经过及结果】

中心收到申请后,指定调解员吴志越、窦一乐、郑世骅负责本案。调解员们先是通过“背对背”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调解伊始,双方都表现的态度强硬,指责对方不守信用,表示决不让步。

调解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主张,并回顾纠纷过程,指出其各自存在的不利因素,尽可能缩小双方分歧点,使双方态度有所改善,为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调解员的多次努力下,最终双方分歧逐步缩小。

A认为,从2019年9月开始,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因公司现经营困难,无力承担申请人所说的费用,希望解除合同,尽快腾退。S考虑到被申请人的困难和长期以往合作的良好关系等综合因素,现希望被申请人尽快搬离,便不再追究任何责任。最后双方对调解结果达成共识,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


【典型意义】

一件可能诉诸诉讼的的租赁纠纷案,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调解员的努力,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该案的调解成功实现了双赢。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化解了一场剑拔弩张的危机,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调解协议书得到顺利履行,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案结事了;对社会而言,调解成功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市场秩序。


调解员:吴志越


吴志越调解员,在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拓展律师业务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公益法律工作,把做好公益法律工作当做律师服务、回报社会的最好途径。2018年开始协助筹备设立:“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陕西办公室”、“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并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先后独任调解员主持调解了近20件纠纷,都得到顺利履行。在从事调解工作中,他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奉献。他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严谨缜密的法律思维方式和一丝不苟、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调解员:窦一乐


窦一乐调解员,在律师工作的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及经验。在尽职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公益法律工作。2018年开始协助筹备设立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陕西办公室、“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并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其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调解员:郑世骅


郑世骅调解员,曾长期在西安市行政机关工作,并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担任10年人民陪审员。2019年开始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工作,20197月获任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他以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共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被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授予“2019年度法律公益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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