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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抗疫手札|香洲法院调解室

2020-03-19

抗疫期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香洲法院调解室(以下简称“香洲法院调解室”)调解员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案件内容进行详细梳理,成功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疫情期间不见面,网上调解化纠纷 



2019年12月,珠海市某科技公司与靖州县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诉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香洲法院”)。香洲法院调解室受香洲法院委派,对本案进行调解。本案当事人一方在珠海,一方在湖南,调解员郭蕾通过电话等线上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案情。疫情期间为了减少接触及人员流动,调解员郭蕾决定组织双方于2020年3月10日进行线上视频调解,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很快双方就达成和解,并邮寄签署调解协议,本案进入到结案环节。    


调解“不打烊”,成功解纠纷 



2020年3月,珠海某装饰材料公司与练某作为买卖双方,因合同纠纷诉至香洲法院。香洲法院调解室受委派,对本案进行调解。调解员郭蕾在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3月13日签署了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本案纠纷得以快速地妥善化解。


疫情防控期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香洲法院调解室充分利用多种网络平台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在战胜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图片

(疫情期间,香洲法院调解室的值班室及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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