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商中心联合成功举办国际商事调解论坛(2022)
国际商事调解论坛
(2022)
2022年9月2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联合主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和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创新团队承办的“国际商事调解论坛(2022)”成功举办。
本次会议通过线上平台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武汉大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恒礼道同智库、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百余名专家学者、调解员共同参会。
2022 / 9 / 22
论坛开幕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和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共同致辞。
王丽理事长首先对与会嘉宾和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表示举办本届论坛,对于新形势下以法律资源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拓宽我国商事调解机构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路径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其次,王丽理事长重点介绍了《新加坡调解公约》的重要性,并指出该公约作为改变国际争端解决格局的开创性文件,推动使用调解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增强了商事调解组织的国际公信力和调解协议书的国际执行力。同时,《新加坡调解公约》契合了“一带一路”共商合作的精神,使得“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在内的国际商事调解和解协议的执行更加便利,并呼吁尽快批准公约。最后,王丽理事长介绍了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创立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及其互联网调解系统及其丰硕成果,鼓励各位律师仲裁员专家学者为中国特色调解解纷国际平台建设、国际商事调解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论坛分为两个议题,第一议题为“联合国调解公约与我国国内调解制度的衔接问题”。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秘书长贾辉博士结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具体实践,对我国未来的商事调解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首先,贾辉博士对制定《商事调解法》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指出调解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次,他对《商事调解法》与国内外法律规则之衔接做了详细的介绍。贾辉博士表示,我国商事调解制度缺乏统一且系统的规定,导致商事调解在诸多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规范指引,影响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随后,贾辉博士对《商事调解法》的商事调解定义及范围结合国内外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进行了分析,对制定《商事调解法》的商事调解机构和调解员资质问题作出了详实介绍,还特别讲述了制定《商事调解法》需要关注的调解方式、调解协议及其执行问题。
第二议题为“行业调解的特殊问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迪拜分所主任贾怀远律师从国际工程领域角度切入,针对国际工程中DB机制的具体内容、种类、规则基础、组建、工作模式以及成功因素进行了完整的介绍,同时分享了在实务中DB机制的操作要领。
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秘书长林启迪结合其办理的三个调解案例,讲述了国际商事调解实务,并对国际商事调解案件要点也进行了总结,还分析了税务纠纷化解的创新适用,特别提到了“早期中立评估机制”以及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教师李大朋对第二阶段各位嘉宾的发言作出点评,表示各位发言嘉宾就行业调解的专业分享,让大家看到了调解在各行业争议解决中的特有价值和优势。
本次论坛通过探讨国际商事调解制度,研究国际与国内的制度衔接问题,对行业调解的特殊问题进行交流,使得参会人士受益匪浅,对商事调解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有利于促进商事调解在我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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