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案例|深圳罗湖调解室涉公司合作合同纠纷调解案
/2022 年度案例/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深化“六对接”工作模式和“九统一”工作标准,巴西圣保罗调解室获批,厄瓜多尔调解室筹建,总数104间,入驻武汉光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中心、海丝中央法务区共享空间、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调解员610余名,调解案件逾1.6万件,调解成功率60%。
中心成功举办国际商事调解论坛(2022),倡导《新加坡调解公约》和“一带一路”共商合作精神,受邀在全国政协“大湾区多元解纷机制专家协商会”建言。港澳调解员参与“内地+港澳双调解模式”和“一带一路”涉台商事调解机制工作经验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推介。
06 妥善调处合同纠纷 为企业降损挽声誉 Contract Dispute
深圳罗湖调解室——涉公司合作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件类型 | 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Case Introduction 2018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B公司授权A公司为商品或代理商品分销商,双方以购销、联营等方式合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各项费用、贷款等。受新冠疫情等影响,A公司作为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其资金链陷入紧张状态。截至2022年11月,A公司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返还退款及违约金,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调解经过及结果 Process and Result 经罗湖法院委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指派常驻罗湖法院丁志明调解员进行对案件调解。 在调解工作前期,当事人对调解程序存在质疑及抵触心理,调解员耐心解释,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当事人普及法院诉前调解服务的优势,终取得双方信任,使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在案件调解进入实质阶段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明显,各执己见,且缺乏相关证据材料证实涉案部分货物是否已发货。这成为本案调解工作的难点。为打破调解僵局,调解员调整解决问题的思路,引导被告通过联系退休员工寻找涉案服装发货单。同时,调解员以专业、中立的角度分析案情,对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告知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步打消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经50多次的电话及融平台沟通,在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下,最终促成双方和解。B公司将扣除已发货款后的余款打到A公司账上,A公司向罗湖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本案至此圆满和解。 典型意义 Significance 本案系商事纠纷的典型案件,中心高效调解一宗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这也体现了商事调解组织在修复商事主体合作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高效专业的商事调解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真正做到小案不小视,为企业分忧解难,持续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丁志明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深圳罗湖法院罗湖调解室常驻调解员,曾在基层从事过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