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调仲对接合作协议
2018年10月2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举行“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合作协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座谈中首先回顾了贸仲委在国际国内争议解决领域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并指出,贸仲委一直积极倡导并实践被誉为国际仲裁“东方经验”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机制,开启了多元纠纷解决融合发展的实践先河,促进了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并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运用。不论是遍及全球六十五个国家的1437名专业国际仲裁员队伍建设,还是立足于服务当事人的一流仲裁机构服务水平的加强,亦或包括贸仲委调解中心等分支机构的构架,贸仲委始终坚持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立足国际,致力创建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着力提升我国争端解决法律服务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已经建立了平台、积累了实践经验,也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多种争议解决方式的结合能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合作。国际公约的支持和调解本身灵活性的特点决定了调解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双方的合作能够促进共同发展,今天签署合作协议也是贸仲委在“仲调结合”实践中迈出的又一步,为企业“走出去”服务,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主任王丽在座谈中介绍了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创立和发展。服务机制以“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为主要功能平台,整合海内外商协会、法律、会计、金融、企业和政府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协助各商事主体在“一带一路”投资、建设等过程中提供专业的综合性的法律和商事服务。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吸收联合国贸法会规则,诉调对接和线上线下对接模式获得认可,调解服务能力覆盖63个国家170多个城市。本月在罗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论坛”,来自12个国家21个机构的代表一起评议《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最终形成共识,签署关于国际商事调解原则的《罗马宣言》,受到广泛关注。中心与贸仲委合作,双方共同携手推进“调仲对接”实践,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将围绕共同建立仲裁与调解相衔接的“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双方调仲对接示范条款推广和适用、仲裁员与调解员人选推荐、课题研讨论证、调解培训等方面展开广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