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登录/注册 调解员登录 管理员登录
English
English

车丕照:调解员要注重发展、寻找“第三方案”

2020-09-21

5.jpg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授、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专家车丕照)


车丕照:

各位嘉宾,下午好!

今年的论坛主题是“能力建设”,中心成立以来一直谈能力建设,去年在首尔开会也是这个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很热的议题。我今天说的跟这个议题有关,但是是一个很小的细节问题,就是第三方案的问题。这个(意思是)在调解开始之前已经存在两个方案了,就是在原告、被告,或者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甲方、乙方各自有各自的方案时,已经有两个方案了。但是,其实我们知道调解就意味着妥协,意味着让步,所以完全按(两方中的)一个方案作结果是不太可能。因此,我觉得调解员重要的是要发展或者寻找出第三个方案,使得这个问题能够妥善地解决。

 我是好多年前有一个仲裁的案件,当时是一个成套的设备引进,在试车的时候有了问题,是化工原料最后抽成丝,打成卷,有点像纺织业的情况,但是好长时间验收不合格。后来总算找到方法解决了,但是问题也出来了,就是买方一定要求卖方赔偿,大概赔偿几万美金,而卖方一分钱不出,说问题已经解决掉了,为什么要我出钱?所以,调解当中很长时间争议不下。后来仲裁庭想了一个方案,说能不能这样,说卖方给买方提供一些备件,这个备件的市场价格可能是接近于买方所要的那个赔偿额。后来问买方,买方说同意,接受了,问卖方,卖方也接受了。这就挺有意思的。

 后来我想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卖方是一个欧洲著名企业,他不太愿意别人说我的“设备有问题”、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备件价格接近买方请求的赔偿额,但是实际成本价格没有那么高,所以他可以接受退让一些。还有一点,外国公司觉得我给你备件是在帮助你,属于援助性质,不是赔给你(提高了自己的声誉)。所以,这样方案大家都接受了,我觉得调解员(使用)“第三方案”很重要。

 在实践中,关于“第三方案”可能有这样几件事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第一,在调解员提出第三方案的时候不要跟着前两个方案跑,比如一方要1000,另一方给100,不能总是在中间切一刀,是切不成的。所以脱离开来,不要受各方的方案所约束,这是一个启示。

 第二,尽管是“第三方案”,但还是有一个协调问题、利益分配问题,比如是给你10个备件,还是8个备件,可能还会涉及到利益分配问题,这个是要做的另外一个工作。

 第三,“第三方案”的调解成功率可能在于,我想有这样的前提,各方可能都不是很确定(即对裁判后果难以判断)。如果法律事实很清楚、明确,后果可以预期,可能大家不太接受(调解)。比如说,一个租赁合同,然后说你就是没有付我租金,按照合同约定就是合同到期赔我租金等等,我想他可能不太接受(其他)任何的方案,就按照合同要求去主张去了。所以,一定是双方都不太确定,都可能赢,也可能输一点,这时候可能“第三方案”才有成功的可能性。

 最后出一道思考题供有兴趣的嘉宾参考。第一,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了分两批转让,第一批转让已经完成了,没有问题,第二批其实转让的条件也已经成就了,但是买方不买了,不要了。这时卖方一定要卖,买方一定不买,在座有兴趣的可以想一下,有哪些“第三方案”?

谢谢大家!




微信公众号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
免责条款 | 隐私政策 | 京ICP备 16064076号 -1 |
律谷科技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