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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优秀调解案例(十二)

2020-01-22

案例十二 省际“和合智解”线上调解案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24日,申请人成都C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G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C公司提供水性助剂原料产品,通过物流向G公司交付,货物价值为71,465元,G公司却迟迟未按约支付货款。双方于2019年3月30日进行对账并确认该笔货款,G公司承诺5月底支付。但却屡屡违约未兑现其承诺,C公司遂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及结果】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于2019年11月6日将本案委派至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黄勇于2019年11月21日对本案主持诉前调解。

   

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案涉标的较小,调解成功几率很高,但本案被申请人系外省法人,路途遥远,时间、费用成本较高。调解中心遂决定通过“和合智解”线上调解平台与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与当事人分别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登录和认证,平台根据双方时间情况直接短信告知调解员和当事人调解时间。调解当天,三方进入线上调解室进行视频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线上确认调解笔录和签字。


【典型意义】

线上调解是一种高效、快捷的调解方式,特别是对于这种标的额小、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地理位置相距甚远的案件,到法院诉讼既浪费时间,交通成本也高。线上调解成为此类案件最高效的争议解决办法,只要有网络,就可以进行调解,就能解决双方的纠纷。

调解员:黄勇

黄勇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擅长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国际仲裁等领域业务。作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都调解室秘书长,黄勇始终把提升业务素质、健全调解制度、创新调解方式作为自己工作重心。2019年度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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