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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贸会】第五届“一带一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论坛(2020)暨BNRMC全球调解员大会成功举办

2020-09-08

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于秉持着专注服务贸易的主旨,于本届服贸会提出了“全球服务 互惠共享”的号召。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积极响应,通过开放创新,深耕细作的思维方式与做法,积极践行着服贸会精神。

9月7日,由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委会、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办,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亚洲国际仲裁中心、马来西亚调解中心协办的第五届“一带一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论坛(2020)暨BNRMC全球调解员大会以线下+线上的形式成功举办。论坛主席王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礼恒,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邱小平,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会长胡卫平,中国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姜凤岩,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萧有茂分别致辞并对大会表示了肯定和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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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主会场)


本次会议围绕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与国际商事调解相关主题展开,来自各国的BNRMC专家、学者、调解员们也针对“一带一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纠纷解决机制和即将生效的《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新加坡公约》)展开讨论。大会中还完成了BNRMC调解员的授牌仪式及三场签约仪式,即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分别线上与老挝中华总商会签署了关于设立老挝调解室的合作协议,线下与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签署了关于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调解室的合作协议、与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签署了关于调解与公证对接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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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与老挝中华总商会线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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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与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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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与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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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主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王丽)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博士在致辞中提到,从2016年起,一带一路服务机制连续举办了四届“一带一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论坛,成为服贸会有影响力的边会。自服务机制2015年发起设立至今,拥有海内外商会协会28个,金融保险、安保、化险与资产处置服务机构与平台和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审计师、税务师、建筑工程咨询等机构和智库、研究与文化交流以及其他各类成员110个,法律专家调解员421名。中心同时创设“六对接”工作模式,通过落地国内外61个调解室以及与国内国外法院、仲裁、自贸区、商会协会、法律服务等100多家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全球80个国家180多个城市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截至2020年8月31日,中心受理国内外商事案件2444件,调解成功1310件,调解未果833件,正在调解301件,调解结案成功率61.13%。《“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一书的出版也为调解员提供了培训教科书。中心在搭建平台、拓展服务、机构建设、理论研究、调解实践、国际推广、社会责任与评价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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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


针对未来商事调解的发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表示,我国正在推动“一带一路”的实施和经济全球化,应当并且能够在国际商事调解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应尽快通过商事调解立法,并将其作为批准《新加坡调解公约》的法律依据应当提上日程。

同时,他对中心为推动中国商事调解活动的健康规范发展和完善中国商事法律制度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心积极建言献策,研究《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及世界各国的调解法律和跨国商事调解及执行国际法律框架,牵头会同有关专家学者起草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法》专家意见稿,向中国法学会提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法》立法建议的报告。目前,张苏军常委已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递交(202号)立法提案,全国人大已经交商务部和司法部落实该项提案。他表示支持中心在商事调解领域继续积累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如何与国际调解指引对接,发挥我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文化和制度优势,促进我国互联网商事调解平台发展,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来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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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礼恒)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礼恒表示,他在2017年5月参加了服务机制的第二届会议,那时还是初创阶段,没想到短短时间,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工作模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能实实在在地为“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作用。目前,航天工程在构建与“一带一路”相关课题时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政策问题、标准问题,也包括政治人文的问题,有这种专业服务的需求。通过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平台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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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提到,2016年10月18日,她代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见证了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同步上线运行网络调解系统,为中心第一批调解员授牌;时隔4年再次来到中心,深切感受到中心发展日新月异,前进步伐坚实有力,调解工作卓有成效,在短短4年多时间里,为当事人寻求调解解决纠纷提供了便利,推动国际和国内的商业实务也越来越多地使用调解代替诉讼,说明中心是务实的、服务到位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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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邱小平)

全国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邱小平提及年初奋战疫情的紧迫期间,中心携手各地工商联与商会,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成立调解员服务团,包括助力浙江省工商联、上海市工商联、重庆市工商联等地工商联开通国际商事调解专线,利用互联网调解系统为企业提供网上国际商事纠纷调解服务。通过线上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相关咨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就商会企业在疫情期间需要紧急处理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帮助。切实助力了企业高效便捷地解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面临的商事纠纷与法律风险,保障了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运营,帮扶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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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会长胡卫平)

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会长胡卫平回顾了2015年10月,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与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中国知识产权联盟、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会、巴基斯坦工商联合会,以及欧洲、亚洲多个律师事务所及专业机构、海内外商业协会一道,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以来,中心在推动我国对外发展,加强对外合作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保驾护航。

中国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姜凤岩,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萧有茂也都在致辞中表示愿与各商会、协会等加强沟通交流,一如既往地继续为支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各自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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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姜凤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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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萧有茂)

在随后的研讨会上,21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全国工商联、中国侨联法顾委和中国证券投资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世界顶尖高校、银行金融业、BNRMC全球各地调解办公室的领导、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从意大利、奥地利、巴西、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同时上线,对服务贸易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与国际商事调解、新加坡公约等话题进行了深度的研讨。

围绕“一带一路”事业中争议解决的新趋势、可行性、执行力等问题,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WTO上诉机构前主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专家委员会主席张月姣,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专家范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授、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专家车丕照分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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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WTO上诉机构前主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专家委员会主席张月姣)

张月姣认为,疫情期间让线上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从整体定位来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于现有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来说,是一个有益的补充与贡献,和已有的国际仲裁、国际调解等国际争端解决体系是兼容而非排他的关系。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正在建设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为商事主体提供了国际商事法庭诉讼、国际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或国际调解机构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诉讼或非诉讼的救济方式,还可以根据情势变化和案件自身发展的需要,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改变救济渠道,实现诉讼、仲裁与调解之间的有机衔接与切换。鉴于国际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在实践中出现的执行难的问题,该机制还创新性地为符合条件的国际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的执行提供快捷通道,统一交由国际商事法庭负责审查,从而形成诉讼、调解、仲裁互联互通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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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专家范愉)

范愉说到,中心是非常有远见的。这种远见不仅体现在这样一个参与,有很多的机构,大家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证,而且还表明了其行动力特别强。能够把想法与理念非常快速地诉诸于行动、诉诸于实践和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国内到国外迅速的发展起来,而且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非常有效的机制。这就说明了中心立脚点本身很高,站在整个的商事发展、商事环境建设,包括商事融商环境的建设这样一个高度上。另一方面从数据统计显示,如今调解已经超越仲裁跃身成为最重要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这更能体现中心的工作是极有远见和极具行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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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授、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专家车丕照)

车丕照以亲身经历的仲裁案件为例,提出调解是纠纷双方在调解人的帮助下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意见。他说,这个纠纷解决方案往往不是任何一方原先的设想,而是“第三方案”。调解意味着纠纷双方各自让步,让步,就不可能是采纳一方原先的方案。他强调,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善于提出第三方案。并在话题言末留给参会朋友们一道关于商事调解案例中“第三方案”的思考题,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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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协调处处长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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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龙飞)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处长付育,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龙飞,商务部条法司代表就中国法院推动商事调解机制改革、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创新和发展、商务部对于我国加入新加坡公约的看法等方面为与会嘉宾分享了最新动态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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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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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胡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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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普惠金融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会长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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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民间商会副会长、秘书长王晓勇)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洪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胡家夫,中非民间商会副会长、秘书长王晓勇,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普惠金融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会长黄俊,分别从期货业、证券投资基金业、金融服务业、中非民间商会各自的行业特色入手,通过对调解方式完善行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切入点进行讨论,肯定了与中心合作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在服务其行业内企业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如何在“一带一路”国家间更高效地使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新加坡公约对各国的影响以及具体实施与执行环境等问题上,各国调解员提出了很多新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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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CBA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AntonioMartini)

意大利CBA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AntonioMartini说到,在线调解是多元化解纠纷的一种形式,目的是通过利用非正式的诉讼程序,使用即时在线/视频技术,顺利解决商业纠纷。但同时在线调解的广泛使用可能会引发一些担忧,例如:机密性泄露、隐私和数据安全、通信限制(超过80%的通信是非语言的)、分心、网络连接等问题。要处理这些问题,就需要有调解平台的具体工具和调解人员的具体培训,以及软技能、调解术等方面的培训。实践中,应用于调解的博弈论在相关技术的分析和可能结果的预测方面其实特别有趣。调解是一种总和不会是零的游戏。只要玩家双方都愿意合作和互动,它就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如有合作,双方就均有利益。在这之中,调解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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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独立法院、国际仲裁中心案件管理部主任Almat Igenbayev)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独立法院、国际仲裁中心案件管理部主任Almat Igenbayev表示,阿斯塔纳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可在哈萨克斯坦内得到执行,同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独立法院的法令和判决的强制执行令一致,获得哈萨克斯坦境内执行制度的认可和支持,这对《新加坡公约》的执行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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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法律协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共同主席、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国际联系委员会联合主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吉隆坡调解室主任Jeff Leong)

亚太法律协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共同主席、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国际联系委员会联合主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吉隆坡调解室主任Jeff Leong以新冠肺炎为切入点,提到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内新冠肺炎法律,例如新加坡,英国和中国。而在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已通过了新的Covid-19法案。该法案建议使用调解来解决因Covid-19而引起的合约纠纷。Jeff向我们从历史根源讲到如今国际的实践,具体介绍分析了使用调解的优势与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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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大佗)

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大佗通过举例在泰国法庭上所有参与者不以司法程序中的身份相称,而是以“哥哥、姐姐”等更为亲切的称呼替代,生动地让参会者体会到调解能够在泰国得以很好地执行与发展的文化背景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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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 Baptista Advogado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Rebecca Maduro)

L.O. Baptista Advogado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Rebecca Maduro以《新加坡公约》对国际贸易影响为主题,向大家介绍了调解在巴西的实际情况。她介绍说,巴西调解法与2018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商业调解示范法》的规定相一致,其中包含了保密、调解员的公正、调解员的权限、调解员的独立性、当事人的自主权、平等对待当事人、口头,非正式,建立共识与调解协议的司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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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调解会主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香港调解室主任萧咏仁)

会上,来自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调解会主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香港调解室主任萧咏仁也用真实的情况与数据,分析了调解实践中的问题和可吸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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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会场的线上会议屏)

本次论坛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据不完全统计,除中国各省市地区外,有来自美国、英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俄罗斯、巴西、哈萨克斯坦、新加坡、马来西亚、老挝、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参会者,线上线下数百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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